前不久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 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保全金 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“被负债”20万元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然而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 ,余下的2万元,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拒绝其借款要求 。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她一直蒙在鼓里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!李成蓉告上法庭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。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二审,高女士应诉称 ,张某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明“今借到高女士现金20万元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
2014年8月下旬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,于是 ,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方才知晓。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高女士同意后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
2015年8月 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高女士不服 ,自己凭什么要还钱 ?此后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此后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 ,
借款手续完备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。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高女士将张某 、